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
城市管理领域违法乱象曝光台
(第二期)
一、曝光范围
针对城区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重点曝光以下乱象:
1. 市容秩序乱象:非机动车、机动车辆乱停乱放,占压盲道、堵塞消防通道;私占公共停车位、违规设置地锁、隔离桩;擅自挖掘、占用城市道路、人行道。
2026年5月21日华东门口乱停乱放
2026年5月29日西环路口人行道店铺前乱停乱放
2026年5月29日青海路烤馍店乱停乱放
2026年5月20日西环路小鸟电动专卖店乱停乱放
违规问题:商户长期将非机动车摆放至店外人行道,占用公共通行区域,影响行人通行及市容环境。
处罚措施: 根据《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依法责令其整改。
2. 环境卫生乱象: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全覆盖密闭篷布,渣土裸露在外、车轮带泥上路,严重破坏路面整洁。
2026年5月14日福临宾馆门前渣土车未密闭运输
2026年5月25日达子沟水泥车未密闭运输
2026年5月25日达子沟水泥车未密闭式运输
2026年5月25日达子沟水泥车未覆盖篷布
违规问题:近期巡查中发现,部分工程车辆在运输砂石料、渣土等建筑垃圾过程中,未按规定实行密闭式运输,沿途滴撒漏,扬尘污染严重,不仅污染路面影响市容,更存在安全隐患。
处罚措施: 根据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。
3.市容环境乱象:机动车、电动车违规开上人行道,引发U型防撞栏被碾压变形、地砖松动、绿植防护栏被碰撞变形等问题。
2026年6月1号车辆碾压,对面人行道U型防撞栏碾压变形
2026年5月12日,在电瓶修复店门口,电动车驶上人行道碰撞街边绿植防护栏
违规问题:损毁行为属于损坏市政类乱象,侵占公共资源、危害行人出行安全、违反市容与道路管理法规。
依据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对其作出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。
三、长效监管措施
下一步,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徒步全城精细化管控,提高县城及周边巡查频次,严查细微乱象,实行全天候、全覆盖监管,持续更新曝光台内容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城市管理乱象,共同参与城市治理,共建文明整洁城市。
举报电话:0941-3122771
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
2026年6月8日